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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商標注冊商標一帆風順。 期間會有很多潛在的風險。 一旦商標被異議,商標將自動進入冗長的異議程序。 對答辯的理由,應當具體論證。 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如何辦理商標異議答辯。
(一)被異議商標權屬證明
僅提供被異議商標或其他在先權利的有效證明是遠遠不夠的。 商標異議書中僅簡單說明被異議商標的相關信息是遠遠不夠的。 還需提供被異議商標或在先權利的有效證明。 這是對手的責任。 基本的舉證責任。 僅存在被商標商標的相關情形,而沒有有效證明被異議商標或在先權利的,屬于商標異議申請不合格。
(二)商標異議理由必須充分
商標異議理由應當簡潔明了,突出重點。 異議理由的闡述,應根據不同的情況區別對待:
a. 異議商標為注冊商標
從商標的來由、形狀、含義等方面判斷,被異議注冊商標應參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分類表,比較被異議商標指定商品與被異議商標指定商品是否屬于類似商品。 得出屬于同類商品的結論。
b. 被異議商標為未注冊商標
對未注冊商標提出異議非常困難。 異議 未注冊商標可以從廣告、銷售等方面提出異議。
(三)商標異議補充材料
商標異議人或代理人必須及時向商標局發送與異議案件密切相關、具有說服力并可能影響異議裁定結果的異議材料。
(四)商標異議證據:
(1) 異議人在先使用商標的證據,包括廣告促銷發票、該商標的最早和持續使用時間;
(2)使用該商標產生的影響力和經濟效益、獲得的各種獎勵和榮譽、社會反響和認可等證據。
(3)異議人的經營歷史及發展歷程說明,證據最好是原件,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,可視為原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