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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是我們用來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志,而公司名稱由四部分組成:行政區劃+商號+行業特征+組織形式。
商標的作用不同于公司。 商標是消費者區分商品來源和特征的標志。 公司是商業實體。
一家公司可以注冊多個名稱不同的商標。 可根據企業的發展規劃,打造不同類型、不同消費層次、不同定位的品牌,更好的開發市場資源,打造多元化的企業品牌。
事實上,大多數消費者通過商標品牌的熟悉程度來判斷產品。 有時我們知道很多商標和品牌名稱,但不一定知道它們背后的公司名稱。
作為無形資產,商標可以出售或授權使用。 比如對南極人商標全品類的保護,在電商平臺上建立不同的產品店鋪,大部分都授權使用這個商標,讓市場上的消費者記住這個品牌。